西南政法大学 | 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20-12-28
西南政法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高校之一。为提高学生体育水平,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3号)规定,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一)招收项目:田径、排球、篮球
(二)总计划为42人,分项目(位置)参考计划:


  注: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场上位置)最终录取人数以及录取优惠政策将根据考生的分项目(位置)体育测试成绩(文化单考的一级运动员还需结合文化统一考试成绩情况),并结合学校项目设置以及场上位置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予以确定。
  (三)招生专业


  注:新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报考侦查学及经济犯罪侦查专业需符合我校在其所在省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注意:1.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运动小项;报考排球及篮球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测试位置。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2.考生应认真在报名系统填报意向招生专业,一经选定,对所选专业不再允许更改。
  三、报名程序

  (一)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起至1月20日
  (二) 报名方式: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 ),进行网上报名。
  (三) 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后,须于1月20日前(以邮戳在1月20日前为准)提交以下申请材料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材料请用A4纸装订成册,材料一律不退还。
  1.西南政法大学2021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报名系统中填写、打印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的);
  2.高中阶段(应届生比赛时间应在2018年9月1日后;往届生比赛时间应在2017年9月1日后)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比赛中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册的复印件等比赛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考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必须为同一比赛,三者缺一则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3.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我校测试合格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截图;
  5.排球、篮球项目考生须按要求提供其相应比赛中作为主力队员的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1),否则报名无效,不得参加测试。
  6.身份证复印件、学籍证明材料。
  7.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附件2)
  材料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电话:023-67258088 67258830
  必须用中国邮政(EMS)寄出,并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 “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 字样。
  (四) 报名缴费
  报名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需在1月20前登录微信公众号:西南政法大学计划财务处,点击左下角财务网站中的校园支付平台缴纳报名费:6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核

  (一)资格初审:学校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在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请考生按时查看。初审合格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
  (二)考试缴费:经公示无异议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须于本科招生网公布的规定时间内前登录西南政法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财务网站中的校园支付平台缴纳考试费220元,未按时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初审合格且完成缴费者应于3月11日前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现场确认:考生需在2021年3月12日下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安排以本科招生网上公布为准)前往我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以及符合报名要求的比赛获奖证书原件、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的原件(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和成绩册必须为同一比赛)、往返测试途中和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由考生自行购买)。以上证件及材料若有缺失或拒不签订承诺书、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则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或成绩。
  以上报名考试费依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高等学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报名考试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12】41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体育专项测试

  (一)测试时间初步定于2021年3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后续本科招生网公告)
  (二)测试地点: 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
  (三)测试标准见附件3、4、5。
   六、合格考生录取

  (一)确定合格名单
  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虑专项测试成绩、各运动队(不同项目、各项目不同位置)急需程度择优确定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
  (二)合格考生文化课要求
  考生应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统一专项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并且经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在合格考生中,分队别依据招生计划按照分项目(位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一类、二类、三类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其中女子排球、女子篮球仅招收三类考生)。
  一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学校划定的文化成绩合格线。
  二类: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三类:参加我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并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对于合并调整录取批次的省份,录取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及相应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执行。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武术武英级及以上称号考生,由我校对其专项技能等级进行认定。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为一级(含以上)运动员考生单独组织文化课考试,有关考生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我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需求,结合有关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所有考生成绩分布,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专业志愿填报
  经过公示后确定为我校一类、二类录取的考生,需与我校签订协议再次确定高考填报专业(此次填报专业应与报名时所填报的专业一致)。高校运动队录取考生的专业应在本简章规定的且在当地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提前批次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身体条件必须达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法部法规教育司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考生需在当地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一天内将高考志愿填报表或者网上志愿填报系统截图反馈至本科招生办邮箱xzbkzb@swupl.edu.cn,以便于我校进行计划管理。如因未按时将志愿填报信息反馈至我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录取要求
  合格考生达到相应的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服从专业安排,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院校志愿在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西南政法大学,学校予以录取。高考志愿填报的时间和相关要求以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因未填报或未正确填报高考志愿导致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被录取考生报到后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专业复核,对成绩下滑严重以及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所有考生材料均按照要求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及本人所在学校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准确,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监督,受理与此相关的举报或投诉。对于弄虚作假的学生一旦查实将取消其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监督电话:023-67258879。

  八、本简章以教育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为依据,若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有所调整,则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九、本简章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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