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0-04-23

2020年福建师范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是教育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福建省“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建校最早的师范大学之一,前身为1907年清朝帝师陈宝琛先生创办的福建优级师范学堂。学校坐落于福建省省会福州市,拥有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占地面积约4000亩。现有本科专业85个,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2.3万多人,各类研究生7千多人,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省高峰学科9个、高原学科1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在教育部第四轮全国高校学科评估中,有3个学科进入A类、12个学科进入B类,A类学科数、AB类学科数均位居福建省属高校第1位,A类学科数并列全国高校第45位。

作为福建师范大学传统优势学院之一,体育科学学院具有79年办学历史,形成了学士、硕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院办学实力雄厚,拥有体育学博士后流动站、体育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学、科研、训练、竞赛成果丰硕,整体实力位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进入福建省高峰学科建设行列。现有专任教师113人,其中教授21人,博士生导师10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体育学学科评议组召集人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人,教育部国培计划首席专家2人,福建省省级各类人才称号10,国际级裁判7人,国家级裁判16人。学院教学、训练、科研条件优良,拥有设备先进的体育运动实验中心,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建设单位”,拥有2万多座位的田径场1个、4千多座位的体育馆1个、近3千座位综合体育馆1个、多个标准塑胶田径场和足球场,以及游泳池、篮球馆、排球馆、田径馆、体操馆、武术馆、羽毛球馆、网球场、健身中心等众多室内外运动场地,可满足各层次教学、训练、竞赛和科研的需要。

福建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批准设立运动训练专业的高校之一,在运动训练、竞赛方面有良好的传统。福建师范大学与福建省体育局共建的福建师范大学男子排球队已进入全国甲级联赛行列。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体检标准。

(三)具备我校招生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201011日至2020229)。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二、招生要求


专业名称
层次
招生计划
学费标准
运动训练
本科
120名
(面向全国)
5460元/生·年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好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掌握专项运动教学、训练、竞赛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较强的专项运动技能和运动训练指导及竞赛组织能力,能胜任专业和职业队、体校和学校代表队、体育俱乐部等从事训练、教学、竞赛、管理,并能从事社会体育指导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设项:田径、篮球(五人制、三人制)、排球、足球(十一人制)、游泳、体操、技巧。具备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者,招生项目增加蹦床、棒球、跆拳道、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

(三)各项目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项目
性别
招生计划()
运动员等级要求
1
田径(径赛)
不限
8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2
田径(田赛)
不限
6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3
田径(全能)
不限
4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4
篮球(五人制、三人制)
16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5
篮球(五人制、三人制)
10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6
排球(非自由人)
12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7
排球(非自由人)
12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8
排球(自由人)
1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9
排球(自由人)
1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0
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
9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1
足球(十一人制,非守门员)
9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2
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
1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3
足球(十一人制,守门员)
1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4
游泳
不限
7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5
体操
不限
1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6
技巧
不限
3
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
17
蹦床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18
棒球
不限
5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19
跆拳道
不限
4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20
网球
不限
2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21
羽毛球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22
乒乓球
不限
3
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
合计
120
22个招生项目


备注: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项目不受以上项目限制,具体要求及办法详见招生简章第六条。





三、报名办法

(一)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体育招生”栏目下“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系统注册并报名,填报我校志愿,完成在线缴费事宜(体育专项测试费由组考院校公布、文化考试按考生生源省份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收取),考生报名一旦缴费确认,报名类别及志愿将不能调整。报名系统注册时间为202021日至3112:00,报名时间为202031日至31012:00

(二)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拟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院校的考生将《报名申请表》于202031112:00前扫描发送至邮箱zsb@fjnu.edu.cn,并与我校招生与考试中心联系确认,联系电话:0591-22867397。我校收到《报名申请表》后,汇总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核查。

四、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在考生生源省份进行,由生源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生可于2020410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单招考试管理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于2020418日至19日参加文化考试。20205141200后可登录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8
语文
数学
4月19
政治
英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相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0328日至510日,具体时间、地点、体育专项测试方法与评分标准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相关信息。

五、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

(二)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60分

(四)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五)我校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分阶段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的考生。第一阶段分项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如各项目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第二阶段再录取第二志愿。如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则剩余计划用于调剂。调剂计划在第二志愿剩余上线考生中不分项目按综合分(不得低于各项目第一志愿录取综合分最低分)由高到低择优调剂计划录取。

(六)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办公室网站向社会公布。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保送录取运动员办法

(一)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规定,达到保送录取条件,符合普通高校体检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的运动员可以保送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具体保送条件如下: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0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能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2)被授予足球、篮球、排球、田径和武术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3)参加《2020年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竞赛项目及赛事表》(见附件2)所列项目和竞赛,取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成绩,并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请保送录取运动员应于202021日至15日登陆“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运动员保送系统”进行报名,并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以受理,我校将根据学校专业项目需求及考生报名情况择优审核推荐。

(三)申请保送录取运动员可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网站APP公示审核结果(可随时登陆系统查询审核进度),并根据审核单位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四)未经国家体育总局公示、教育部批准的保送录取运动员,我校不予录取。其余相关事宜根据《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文件执行。

七、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将颁发我校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文凭,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者,由我校授予相应学位。

(二)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站或体育科学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咨询电话:0591-22868263(体育科学学院)0591-22867397 (招生与考试中心)

(四)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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